關于《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解讀
一、背景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根據(j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fā)【2018】4號)的要求,強化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進一步明確我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責任,確保全縣校車安全運行,盤山縣人民政府制定了《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目標任務
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最末端,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發(fā)生。
三、主要內(nèi)容
方案由指導思想、監(jiān)管模式、組織領導、各部門職責以及工作要求五部分組成。
方案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九個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縣政府是轄區(qū)校車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按屬地原則,各鎮(zhèn)(街)政府與教育、公安、交通、應急等部門共同做好校車安全監(jiān)管;教育部門負責校車管理的督導、檢查、協(xié)調(diào);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違規(guī)運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部門負責校車公司的安全管理,定期監(jiān)督檢查校車公司工作;應急部門負責監(jiān)督相關部門履行校車管理職責和校車公司的安全監(jiān)管;財政部門按政策對校車運營費用予以及時補貼;學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指派隨車照管教師,并加強教育管理;校車運營公司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司機的教育、培訓。
方案提出了五大要求:落實部門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安全管理、校車發(fā)生意外或造成學生傷亡的交通事故處理、嚴格責任追究。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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