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關于落實2020年國家林草局駐長春專員辦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有效保護全縣森林資源,加大對違法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發(fā)現(xiàn)、查處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根據(jù)國家林草局駐長春專員辦督查組反饋意見,結(jié)合本地區(qū)實際,特制定整改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內(nèi)容
《工作方案》包括五方面內(nèi)容,分別為:指導思想、整改目標、基本原則、整改任務和措施和保障措施。
整改目標:以扎實的作風和有力的舉措對檢查反饋問題立行立改,限時解決。加快完善長效機制,提升森林資源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水平,確保全縣森林資源和生態(tài)安全。
整改任務和措施:
(一)責任制落實情況
存在問題:目標責任制考核存在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措施:年底前完成,由縣政府辦、縣自然資源局牽頭,進一步規(guī)范保護發(fā)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的建立、實施和考核,強化考核結(jié)果的運用,解決責任制在基層執(zhí)行流于形式、考核走過場、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切實把森林資源保護發(fā)展的責任落到實處。
(二)森林資源管理方面
存在問題:一是存在非法侵占林地14項;二是存在非法采伐林木7項;三是存在林糧間作2項。
整改措施:年底前完成,由縣自然資源局立案,并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涉及刑事或需偵查案件由森林公安機關查處;各相關鎮(zhèn)(街)負責限期恢復林地,嚴禁林糧間作,古城子鎮(zhèn)負責補辦道路征占林地審批手續(xù)。
(三)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方面
存在問題:盤錦全宇物流倉儲建設項目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違法采伐。
整改措施:11月底前,由縣自然資源局對全宇物流倉儲建設項目違法采伐樹木立案查處,太平街道負責督促其異地補植。
(四)林業(yè)執(zhí)法方面
存在問題:涉林案件處罰不及時6項。
整改措施:年底前完成,縣自然資源局、縣森林公安局涉林執(zhí)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同時,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
為完成整改任務,《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機制,包括建立工作領導小組,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制定工作時限。
原文:盤縣政辦發(fā)〔2020〕83號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 關于落實2020年國家林草局駐長春專員 辦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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