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工作 措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及過程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fā)〔2019〕46號)精神,根據(jù)中共盤山縣委關于印發(fā)《盤山縣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工作措施方案》(盤縣委發(fā)〔2020〕8號),結合工作實際,按照縣政府領導責任分工,在經(jīng)過縣政府各位副縣長及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縣政府貫徹落實的《工作措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任務。縣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工作措施方案》(盤縣委發(fā)〔2020〕8號),共明確了十三項187條任務。本方案全面對照盤縣委發(fā)〔2020〕8號文件貫徹落實舉措,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共明確十一項74條工作任務。第一方面,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共2項任務。第二方面,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持續(xù)深化法治盤山建設,共6項任務。第三方面,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建設法治、高效、廉潔、透明的政府治理體系,共12項任務。第四方面,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jīng)濟制度,推動盤山經(jīng)濟高質量發(fā)展,共17項任務。第五方面,堅持和完善繁榮發(fā)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鞏固全縣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共1項任務。第六方面,堅持和完善統(tǒng)籌城鄉(xiāng)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斷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共11項任務。第七方面,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盤山,共1項任務。第八方面,堅持和完善生態(tài)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盤山,共16項任務。第九方面,堅持和完善服從服務國家大局的制度機制,履行好在國防、“一國兩制”外交中的地方責任,共5項任務。第十方面,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推動形成決策科學、監(jiān)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共1項任務。第十一方面,加強黨對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的全面領導, 建立健全貫徹執(zhí)行中發(fā)〔2019〕46號文件、遼委發(fā)〔2019〕28號文件和盤委發(fā)〔2020〕2號文件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推進機制,共2項任務。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共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推進落實和抓好督查考核3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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