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高級中學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高級中學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高級中學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表
二、2019年度收入預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預算表
四、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預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七、2019年度部門支出預算匯總表(按政府經濟分類)
八、2019年度部門支出預算匯總表(按部門經濟分類)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預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高級中學2019年度部門預算相關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五、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高級中學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盤山縣高級中學主要部門工作職能是: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依法治校。
2.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學校發(fā)展方向,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制定學校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工作計劃,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為學行為。
4.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法對教職工進行聘任、培訓、考核、評比,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
5. 按照國家規(guī)定,開齊開足課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負責學生的考核與評價,促進辦學質量的提高。
6.組織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改革工作,實現(xiàn)科研興教,科研興校。
7.管理學生學籍,建立師生個人檔案,存儲有效信息資源。
8.依法使用辦學經費,不斷改善辦學條件,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
9. 負責校園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jù)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黨總支書記、校長、黨務副校長、德育副校長、教學副校長、后勤副校長、教務主任室、政教主任室、政教處、年部、教務處、科研處、總務處、語文組、數(shù)學組、英語組、體育組。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jù)《關于批復2019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預發(fā)[2019]1號)要求,納入2019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包括:盤山縣高級中學
第二部分 盤山縣高級中學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公開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表
公開02表:2019年度收入預算表
公開03表:2019年度支出預算表
公開04表: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預算表
公開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表
公開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公開07表:2019年度部門支出預算匯總表(按政府經濟分類)
公開08表:2019年度部門支出預算匯總表(按部門經濟分類)
公開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公開10表:2019年度基金預算支出表
公開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公開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第三部分盤山縣高級中學
2019年度部門預算相關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根據(jù)《關于批復2019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預發(fā)[2019]1號)要求:
1.收入預算3205.4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875.47萬元,非稅收入330萬元。
2.支出預算3205.4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2572.8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27.8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108.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6.68萬元。
3.與2018年度預算比,收入增加43.96萬元,增長1.39%,原因是工資增加、辦公及維修費用等增加。支出增加43.96萬元,增長1.39%,原因是工資增加、辦公及維修費用等增加。與2018年度預算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3.96萬元,增長0.83%,原因是工資增加。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96萬元,增長0.83%,原因是工資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4萬元。
2019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與2018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241.86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9.34萬元,增加25.62%,主要原因是取暖面積增加。其中:取暖費241.8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盤山縣高級中學資產總額3398.0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03.49萬元,固定資產2894.54萬元。固定資產中共有房屋面積8946平方米,價值1756.29萬元;共有車輛2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價值30.48萬元;單價50-2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62.05萬元;其他固定資產1045.72萬元。
五、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根據(jù)《關于批復2019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預發(fā)[2019]1號),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我單位未組織對2019年預算項目開展重點項目的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高級中學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高級中學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農村中小學教學設施(項):反映教育費附加安排用于改善農村中小學教學設施和辦學條件的支出。
17.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反映上述項目以外的教育費附加支出。
18.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撫恤(款)傷殘撫恤(項):反映按規(guī)定用于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和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種傷殘補助費。
2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2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主辦單位:盤山縣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wǎng)站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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