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素質。
機構設置:1.辦公室 2.政教處 3.教務處 4.安全辦公室 5.總務處 6.財會室 7.醫(yī)務室 8.信息辦公室 9.少先隊 10.工會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一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340.3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340.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40.3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2016年度決算比,收入增加183.80萬元,增加15.89%,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等。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yè)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等。
(二)支出總計1103.2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980.2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28.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0.5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0.93萬元。
2.項目支出123.06萬元,主要用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學生的生活補助工作。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2017年盤山縣實驗學校支出總計1103.29萬元,比去年減少53.29萬元,減少4.6%,原因是減少教師加班和保安及工勤工資、大型修繕等。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237.09萬元
主要是跨年業(yè)務形成的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山縣實驗學校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fā)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fā)生的支出。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03.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80.23萬元,項目支出123.06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03.29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1103.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0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
2.教育支出1103.29萬元,包括:
(1)小學教育支出391.28萬元,主要有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和維修費等支出。
(2)初中教育支出712.01萬元, 主要有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和維修費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我單位沒有三公經費。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盤山縣實驗學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盤山縣實驗學校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盤山縣實驗學校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校未組織對2017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16.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小學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初中教育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20.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反映各部門舉辦盲童學校、聾啞學校、智力落后兒童學校、其他生理缺陷兒童學校的支出。
21.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d6826eec73d0fbdf96450f1950cd96.xls (107.00 KB) |
主辦單位:盤山縣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地圖
網站標識碼:2111220003 ICP備案序號:ICP備案序號: 遼ICP備13003879號-1 遼公網安備 21112202000001號
聯(lián)系電話: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