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18〕152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盤錦市人民 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意見》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8〕152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相關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xiàn)將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的意見》(盤政辦發(fā)〔2018〕4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14日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
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的意見
(盤政辦發(fā)〔2018〕45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qū)、遼河口生態(tài)經濟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fā)〔2012〕29號)要求,參照省內各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八屆第7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現(xiàn)就提高退役士兵經濟補助(含城鄉(xiāng)義務兵優(yōu)待金、城鎮(zhèn)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下同)標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
從2018年開始,入伍義務兵經濟補助標準由原來每人4萬元,提高至2017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的1.1倍,達到每人5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區(qū)(經濟區(qū))財政分別負擔50%。
二、按原標準為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官增發(fā)經濟補助
2018年(含)以后入伍的義務兵轉為士官后,選擇自主就業(yè)的,在享受每人5萬元經濟補助的基礎上,仍按原標準,每多服一年兵役增加1000元經濟補助。所需資金仍由入伍地縣區(qū)(經濟區(qū))財政負擔。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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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委,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縣紀委,縣人民武裝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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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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