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17〕72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推行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7〕72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yè)園管委會,盤錦高升經(jīng)濟區(qū)管委會:
經(jīng)縣政府同意,現(xiàn)將《盤山縣推行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制度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5日
盤山縣推行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制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政務服務,提高審批效率和行政效能,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結合全市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制度的總體部署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推行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盤政辦發(fā)〔2016〕149號 )的有效落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縣域內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其他經(jīng)濟組織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審批事項全程代辦服務,提速項目審批,加快項目落地。
二、代辦范圍
(一)以“了解需求、主動服務、高效便捷”為原則,為各類企業(yè)和投資者的建設項目無償全程代辦從立項到開工、投產全過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行政審批事項,并根據(jù)企業(yè)和投資者提出的服務需求,不斷擴大服務范圍,將代辦服務延伸至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網(wǎng)絡等公共服務事項。
(二)項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的相關事項和項目申請單位提出的其他合理合法的服務需求,由投資代辦機構提供協(xié)辦服務。
三、代辦流程
代辦工作流程總體上按照“接待咨詢、受理承辦、協(xié)調辦理、限時辦結”四個階段組織與實施。
(一)接待咨詢。投資代辦機構為項目申請單位提供行政審批代辦業(yè)務接待咨詢服務。項目申請單位依據(jù)所要辦理的投資項目提出委托代辦申請,并填寫《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單》(樣表見附件1)。
(二)受理承辦。投資代辦機構當場受理項目審批代辦事項,確定代辦員,項目申請單位在代辦員的指導下根據(jù)項目產業(yè)類別、資金來源、規(guī)劃和用地情況在代辦服務電子平臺的事項目錄中選定該項目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通過電子平臺的程序分析編輯審批事項要件清單,告知項目申請單位下載安裝客戶端軟件(APP)接收項目審批要件清單、辦理流程及進展等相關的信息內容。
(三)協(xié)調辦理。代辦員負責將代辦項目通過電子平臺提交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人員根據(jù)產業(yè)政策及相關規(guī)定,將項目審查意見反饋給代辦員,對符合審批條件的,準備下階段審批相關要件;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明確告知不予受理并說明原因。代辦員全程跟蹤項目行政審批從受理到辦結過程中所有內部流轉和外部協(xié)調工作。協(xié)助項目申請人修改、補正要件,協(xié)調督辦審批部門及人員在承諾期限內辦結審批事項。
(四)限時辦結。項目辦結后,代辦員及時向項目申請單位移交有關資料,因項目本身不具備辦結條件或項目申請單位要求終止代辦的,在《資料移交登記單》(樣表見附件2)上確認要求終止代辦服務并一次性移交相關材料。對于辦理程序簡單的事項,當場或當日辦結;涉及多個審批窗口或多家審批部門,辦理程序相對復雜的代辦事項,要在我縣出臺的簡化優(yōu)化審批流程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辦理時限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時限內盡早辦結。
四、職責任務
項目申請單位職責:
(一)明確項目申請單位負責人和項目經(jīng)辦人,如有變動,應及時告知代辦員;
(二)及時、真實、充分地提供項目報批相關材料, 與代辦員共同做好項目報批材料整理工作;
(三)根據(jù)代辦員傳達的行政審批部門提出的要求,及時有效對報批材料進行修改或補充;
(四)及時繳納相關費用;
(五)其他應履行的職責。
代辦員職責:
(一)指導幫助項目申請單位準備各類報批材料;
(二)協(xié)調項目申請單位、行政審批部門、市直及市級以上相關部門推進代辦事項的辦理;
(三)對代辦事項進行督促催辦;
(四)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五、保障機制
(一)組織領導。縣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統(tǒng)籌推進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全程代辦工作,保障代辦工作落到實處。
(二)機構設立。在縣政府辦公室內設置投資代辦中心,為副科級事業(yè)單位,負責投資項目審批全程代辦工作的實施,推進審批代辦服務的有效開展。代辦員從縣內調劑解決,編制隨調入人員一起劃入。也可從其他部門選拔優(yōu)秀青年干部到代辦員崗位掛職鍛煉,掛職鍛煉經(jīng)歷將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jù)?;蚋鶕?jù)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綜合素質較強的人員充實代辦隊伍。
(三)信息支撐。利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和現(xiàn)代化技術手段,完善以投資代辦為主線的各環(huán)節(jié)網(wǎng)上智能化服務軟件系統(tǒng)開發(fā)。由行政審批局和投資代辦機構負責推行網(wǎng)上審批代辦服務模式,為代辦事項開設網(wǎng)上專用辦理通道。首先由項目單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交或實地申請辦理項目審批,由投資代辦機構和行政審批部門內網(wǎng)推送辦理審批事項,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將審批進程、要件修改等相關信息通過手機客戶端軟件系統(tǒng)傳送回項目申請單位及中介機構。形成一網(wǎng)審批,傳送各方的局面,實現(xiàn)代辦的審批事項信息對稱,審批內容透明公開。
(四)考核獎懲。對符合代辦條件的項目,必須為其提供代辦服務,所代辦事項,除法律法規(guī)等明確規(guī)定必須由項目申請單位繳納的費用外,一律實行無償代辦。代辦過程中所涉及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嚴格遵照《盤山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執(zhí)行,凡未納入《盤山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作為審批受理條件。投資代辦機構要加強對代辦員的動態(tài)管理,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對工作中懈怠推諉,影響代辦工作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調離代辦工作崗位。
(五)制度建立。代辦機構要建立代辦信息反饋制度、項目回訪、企業(yè)座談會議制度及代辦進度呈報制度。代辦員接到代辦任務后,按照項目代辦實際情況,建立《代辦服務工作日志》,及時向項目單位反饋項目辦理進度情況。對每一辦結項目發(fā)放《項目代辦服務意見征求單》,召開項目單位座談會,聽取項目單位對代辦服務的意見,對代辦工作及代辦員進行評議。對代辦過程涉及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等影響項目辦理進程;審批事項在優(yōu)化審批流程、創(chuàng)新審批方式等審批制度改革中,因相關試行方案、辦法不盡完善產生矛盾需要協(xié)商解決;重點項目需要加快推進審批進度等情況的,由代辦機構認真研究分析事項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矛盾,需協(xié)調解決的提交審批局召開聯(lián)席會議,重大事項呈報縣領導協(xié)調解決后辦理。
(六)監(jiān)督管理。代辦員要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舉止文明、待人熱情、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為項目申請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對項目申請單位的商業(yè)秘密要嚴格保密;嚴禁在服務過程中“吃、拿、卡、要”,自覺接受外界監(jiān)督。
附件:1.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單
2.資料移交登記單
附件1:
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單
茲有 予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經(jīng)咨詢協(xié)商,現(xiàn)委托盤山縣投資代辦機構代為辦理。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指派代辦員 (聯(lián)系電話: )為其提供項目審批全程代辦服務。
基本情況登記表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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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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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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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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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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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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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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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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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投資總額(單位: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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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國資□ 民資□ 外資□ 其他□(在對應□內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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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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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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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公章): 盤山縣投資代辦中心(公章):
負責人(簽字): 代辦員(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資料移交登記單
因審批事項代辦服務結束,(或因 原因,現(xiàn)由 提出終止委托代辦服務),現(xiàn)將代辦服務有關資料進行移交登記,雙方確認簽字。
移交材料:
1.
2.
3.
4.
5.
6.
項目單位(公章): 盤山縣投資代辦中心(公章):
負責人(簽字): 代辦員(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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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委,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縣紀委,縣武裝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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