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17〕2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文呈報工作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7〕2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yè)園管委會,盤錦高升經濟區(qū)管委會:
為進一步提高公文質量,規(guī)范公文運轉程序,現(xiàn)就公文呈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對于報請縣政府印發(fā)的公文,同時附報“盤山縣人民政府文件稿”、“擬發(fā)稿”(以縣政府名義印發(fā)的公文草稿)及其電子版?!皵M發(fā)稿”要以縣政府的角度起草、明確主送部門、提出相關意見等,電子文檔隨公文一同報送,如要件不全,縣政府不予行文。非涉密公文可通過電子郵箱(psxwdk705@163.com)報送,同時必須與縣政府辦公室(文電股,電話:3552000)溝通確認。(“盤山縣人民政府文件稿”的填報方法見附件1)
2.各鎮(zhèn)(經濟區(qū))、各部門向縣政府呈報的公文,一般為請示或報告類公文,不得以“送閱件”等其他簡報形式報送公文;報送的公文一式三份(每份正文與附件同時裝訂),紅頭紅章,標注“發(fā)文字號”及“簽發(fā)人”;公文要求文字敘述精煉,明確提出具體請示或報告事項,印刷頁面工整、格式規(guī)范、印章清晰;公文格式必須嚴格按照《遼寧省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細則(試行)》要求執(zhí)行。(遼寧省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細則(試行)見附件2)
3.各鎮(zhèn)(經濟區(qū))報送縣政府的公文,必須以鎮(zhèn)政府(經濟區(qū)管委會)公文報送。各企業(yè)單位等的請示事項原則上須先向縣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文請示,確需縣政府審定的,由縣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以縣政府部門正式文件報請縣政府審定。
4.其他事項
?。?/font>1)報請縣政府調整領導小組、委員會、聯(lián)席會議等非常設機構的,由呈報部門負責與各相關單位溝通,準確核實、確定各成員姓名及職務等。同時,要在請示文件后附原縣政府成立或調整的公文復印件;市政府成立了相關機構,縣政府亦需成立的,附市政府成立機構的公文復印件。
(2)報請縣政府向市政府的請示公文,須在“擬發(fā)稿”中標注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手機號)。便于市政府就文件內容等進行溝通。
?。?/font>3)各鎮(zhèn)(經濟區(qū))、各部門等要準確使用文種,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且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即一件請示公文只請示反映一個問題,有利于縣政府審閱、批示和答復。
?。?/font>4)報請縣政府印發(fā)的公文,如涉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責事務的,須由呈報單位負責與其他相關部門充分協(xié)商,意見一致后方可呈報。如需各相關部門會簽的,由呈報單位牽頭負責,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在“盤山縣人民政府文件稿”上簽字署名。
各鎮(zhèn)政府(經濟區(qū)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的辦公室等綜合辦公機構是公文呈報的責任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規(guī)范格式、嚴格把關,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縣政府辦公室(文電股)聯(lián)系。對于未按要求呈報、格式錯誤、內容質量不高的公文,縣政府辦公室將一律退回處理。
報請縣政府印發(fā)公文的請示文件,報送至縣政府辦公室文電股705室(電話:3552000)。
2.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細則(試行)》的通知.pdf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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