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14〕74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縣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報送及匯報材料準備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4〕74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遼寧北方新材料產(chǎn)業(yè)園管委會,盤錦高升經(jīng)濟區(qū)管委會:
縣政府常務會議是縣政府集體討論研究全縣重大經(jīng)濟社會事務,對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項的實施管理進行最高決策的形式,其質量和效果,直接關系到縣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科學執(zhí)政能力和民主執(zhí)政形象。為保證會議質量,增強會議效果,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4月,縣人民政府下發(fā)了《盤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盤山縣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盤縣政發(fā)〔2014〕11號)。幾個月來,各部門都能較好地按照《盤山縣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要求認真執(zhí)行,但實際運行中也還存在不按規(guī)定報送議題、匯報材料送達不規(guī)范、不及時等問題,為進一步規(guī)范議事程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進一步補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縣政府常務會議主要任務
(一)討論決定報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及縣委的重要事項;
(二)討論通過提請縣人大或其常委會審議的重要報告;
(三)討論通過由縣政府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決定、命令和重要行政措施;
(四)討論研究縣政府全面工作和重大事項,研究決定縣政府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重要事項;
(五)討論決定以縣政府名義授予集體、個人榮譽稱號和表彰決定;
(六)決定和部署縣政府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其他事項通過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業(yè)務會議討論研究,不得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
二、縣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報送
(一)需要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重大問題,必須事先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集體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填寫盤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待議議題申報單(見附件1),報縣政府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縣長確定,各相關部門自留底稿,確定后的議題由縣政府辦公室秘書股負責收集。
(二)請求縣政府研究解決的問題或還需要報請縣委常委(或擴大)會議討論審定的問題,應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和措施,以及政策依據(jù)。
(三)涉及匯報中要討論的相關問題,會前應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和相關領導充分聽取相關部門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做好政策對照、數(shù)據(jù)查實、提出對策建議等有關方面的工作,如有意見分歧,由分管領導在會前認真協(xié)調,統(tǒng)一認識。
(四)各部門需提請常務會議研究或審定的事項,應在議題成熟后及時按程序向縣政府申報,縣政府根據(jù)議題收集情況或工作情況,擇期確定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會期一旦確定,縣政府辦公室不再臨時向各部門收集議題,只從之前收集的議題中選擇確定,縣政府辦秘書股將根據(jù)議題名稱通知相關部門準備匯報材料。
(五)縣政府常務會議上不研究討論未列入議題的事項。
三、匯報材料準備
(一)各部門自接到準備匯報材料通知后,應根據(jù)申報的議題準備匯報材料,并及時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于會前一天送縣政府辦秘書股,如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送達匯報材料的議題,則取消該議題該次會議的上會資格,列入下次會議研究。
(二)各部門報送的匯報材料應按照一定的格式規(guī)范(見附件2),具體要求如下:
1、A4紙打印,左上角裝訂;在首頁左上角標注“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材料”字樣,加外框用4號楷體加粗頂格排版。
2、標題用2號黑體(不加粗),居中排版;在標題下另起一行用3號楷體(不加粗)注明匯報單位名稱全稱或規(guī)范性簡稱,居中排版;在匯報單位下另起一行用3號楷體(不加粗)注明時間(常務會議召開時間),居中排版。
3、正文與標題空一行,用3號仿宋體,每頁22行,每行28字;正文中第一級標題用數(shù)字“一、二、三、……”表示,用3號黑體(不加粗);第二級標題用數(shù)字“(一)(二)(三)……”表示,用3號楷體加粗;第三級標題用數(shù)字“1、2、3、……”表示,用3號仿宋體加粗;第四級標題用數(shù)字“(1)(2)(3)……”表示,用3號宋體。
4、如有附件,應在正文后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每一附件的首頁左上角頂格注明“附件1”、“附件2”等字樣(用3號黑體)。
5、如屬部門代擬,提請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下發(fā)的送審文件,需在標題后加小括號注明“送審稿”字樣;如屬一個部門或多個部門代擬,需以縣政府名義公布實施的規(guī)定、辦法等,需在標題后加小括號注明“草案”字樣,在標題下另起一行注明相關單位名稱全稱或規(guī)范性簡稱,用3號楷體居中排版。
6、由縣政府提請縣委常委(或擴大)會議審定的事項,部門代匯報的匯報材料,必須嚴格按照常務會議議定內容匯報,未經(jīng)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或審定的事項,不得搭車進入縣委常委(或擴大)會議,原則上匯報材料需送縣政府審核后方可報送。
附件:1、盤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待議議題申報單
2、盤山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材料樣式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盤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待議議題申報單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議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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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研究 的 主 要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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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 班子研究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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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報人姓 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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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列席的 有關部門或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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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會前研究協(xié)調情況(包 括分管副縣長召開協(xié)調會情況及有關部門或單位的主要不同意見等,由提請單位提供附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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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 分管領導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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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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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
辦公電話:
手 機:
郵 箱:
附件2
關于XXXXXXX的匯報
縣×××局
××××年××月××日
縣政府:
根據(jù)安排,現(xiàn)將×××××××××××××××工作有關情況匯報如下。(注:正文用3號仿宋字體,不加粗)
一、關于××××的基本情況(注:此為第一級標題,用3號黑體字,不加粗)
(一)……(注:此為第二級標題,用3號楷體字體,加粗)……
1、……(注:此為第三級標題,用3號仿宋字體,加粗)……
(1)……(注:此為第四級標題,用3號宋體字,不加粗)
(2)……………………………………………………………
2、………………………………………………………………
(1)……………………………………………………………
(2)……………………………………………………………
二、需要說明的問題(如國家、省、市的要求、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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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見和建議
(一)…………………………………………………………
(二)…………………………………………………………
(三)…………………………………………………………
四、提請需要解決或決定的有關問題
(一)…………………………………………………………
(二)…………………………………………………………
(三)…………………………………………………………
注:匯報材料的具體組成部分匯報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但必須按規(guī)定格式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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